润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01.06.2016  06:0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委、省高院的要求,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全体党员参加同,要准确把握学习教育的总体目标、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把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部署与本院实际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好学习教育。

   坚持学做结合。“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是做的基础,做是学的目的。重点要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统一起来,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

  强化问题导向。要强化问题意识、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要针对当前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学习教育,做到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把“学”和“做”统一起来,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密切联系实际。当前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部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到位,不能完全按照党章党规的标准和要求为人做事。党纪严于国法,每一名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坚持司法职业操守,牢牢守住执法办案的基准和底线。

  注重分类指导。针对本院和党员干警的实际,把学习教育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防止一刀切、一锅煮。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各自实际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学习教育的具体任务、工作措施、方法载体,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作者单位: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