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院:运用异地协作帮教机制助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24.09.2015  12:54

  近日,秦淮区院运用异地协作帮教机制,对跨省异地帮教的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保障了外地涉罪未成年人享有的平等权利,为异地协作考察帮教机制的完善进一步探索经验。 

  为促使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王某某顺利回归社会,该院与其暂住地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共同帮教协议》,共同对王某某监督考察。考察帮教小组由两地检察院、指南针司法社工服务中心、王某某的堂兄及父母组成。在认真分析其性格、家庭、生活现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一是针对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检察机关要求其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及时电话、当面汇报,并邮寄书面学习心得,专业社工则组织其旁听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知识讲座;二是针对缺乏自控力和理财观念的状况,专业社工通过与王某某堂兄配合控制其工资卡、每月给予生活费的方式让其养成节约的好习惯;三是针对其家庭观念较为淡薄的情况,通过扶贫救助、亲子互动活动,增强与父母的沟通交流,培养其“感恩”意识;四是针对较为内向、不善与人交流的特点,通过面谈、主题教育、小组活动等方式帮助其打开心扉、重塑健康乐观的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