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

12.10.2016  14:07

9月30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在秦淮区局的指导下正式成立。 

  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成立,主管部门为秦淮区司法局。协会成立后,将积极主动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行调解理论研究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