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开展2016年度省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项目评审工作

06.09.2016  19:20

  2016年度省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以下简称“省创业孵育计划”)按照厅长办公会审定的评审方案组织实施,计划编制紧扣新的计划定位,重点加强创新创业载体服务效能提升。现将计划项目编制意见汇报如下:

  一、项目申报和形式审查情况

  (一)项目申报情况

  本年度省创业孵育计划采取限额申报,由孵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创业企业(人才)项目”的形式组织,截至4月中旬,共受理65家孵化机构以及1300项由其牵头组织的创业项目。

  (二)形式审查情况

  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操作规程和申报通知,对65家孵化机构及其牵头组织的创业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有9家孵化机构未通过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56家孵化机构组织的创业项目有50个未通过形式审查。除21项第三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不参加评审外,进入正式评审的有56家孵化机构以及其牵头组织的1092个创业项目。

  二、专家评审工作组织、评审结果及分析

  (一)专家评审工作组织

  按照评审工作方案,在计划处、监察室监督指导下,我处与省财政厅工贸处共同组织了本年度省创业孵育计划项目评审工作。在工作中重点抓了以下关键环节。

  1、科学划分评审组。创业项目按照技术领域分20个组,每组项目数在40-70项之间,采取会议方式评审;孵化机构按照类型分4个组进行会议评审,结合区域分布分3个组进行现场考察。

  2、严格执行专家遴选规定。创业项目评审遴选了100名省内技术专家;孵化机构评审遴选了20名专家,其中孵化器管理专家均来自省外,包括浙江楼友会、安徽民营科技园等知名孵化机构的高管;现场考察由9名专家组成,每组均有1名专家参与上轮孵化机构的会议评审。

  3、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创业项目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专家仅对是否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环保安全要求以及知识产权明晰作出判断。孵化机构专家评审主要从运营模式、服务基础与能力、服务绩效及创业项目四个方面进行,突出支持服务模式创新、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机构;现场考察主要评判申报材料真实性以及承担项目可行性。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所有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厅有关纪律和规范,监察室和计划处对评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处内计划管理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了执纪问责警示书,直属单位指派工作人员协助,实行专人专机操作。直属单位有关服务人员与我处签订了保密承诺书。

  (二)专家评审结果

  1、创业项目评审。1092个创业项目,有117个项目被专家否定,占参评项目的10.7%。

  2、孵化机构评审。56家孵化机构,符合合格创业项目数量要求的有53家,不符合要求的3家。符合要求的53家孵化机构中,专家评价5A有19家,4A1B有5家,3A2B有6家,2A3B有8家,1A4B有8家,5B有7家;获半数以上专家推荐的孵化机构共30家,占总数的56.6%。

  3、现场考察。按照评审方案,遴选专家定性评价为5A的19家孵化机构及4A1B中排名第一的孵化机构,共计20家进入现场考察。专家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对孵化机构进行小组综合排序。

  (三)专家评审结果分析

  1、专家基本能够把握本计划定位。在对孵化机构的评价过程中,不仅考察孵化机构运营管理、服务绩效,还注重考察持续发展能力以及实施创业项目基础和条件,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创业项目的实施。

  2、专家评审结果总体上客观、公正。突出省创业孵育计划的支持重点,推荐了一批有较强孵育能力、服务特色鲜明的孵化机构。

  三、计划编制与经费安排的原则

  (一)计划编制原则

  1、紧扣计划定位,强化服务效能提升。优先支持管理机制健全、服务功能完善、创业资源集聚、服务绩效良好,以专业化服务形成特色和品牌,在本行业具有较强代表性的孵化机构。优先支持专业化、国际化孵化机构以及省级以上高新区内的孵化机构。

  2、尊重专家意见,择优立项支持。拟立孵化机构为现场考察专家小组综合排序靠前的机构,优先支持新型研发机构。

  另外对第三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21个获奖企业项目(2015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经核实后拟直接立项。

  (二)经费安排原则

  省拨经费资助额不超过申请经费,其中:申请经费低于经费安排原则的,按实际申请经费资助;省拨经费资助额不超过项目新增总投资的50%。

  对运营模式创新的孵化机构,以及组织的创业项目投资较大的专业性孵化机构拟安排省拨经费400万元,其他拟安排省拨经费350万元;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拟安排省拨经费50万元、40万元、30万元,与去年支持强度持平。

  四、拟立项项目与经费安排建议和主要特点

  (一)拟立项项目与经费安排建议

  2016年省创业孵育计划预算经费6000万元,撤销及中止项目留存经费92万元,本年度省创业孵育计划可安排经费6092万元,按照上述计划编制与经费安排原则,省创业孵育计划拟支持15家孵化机构,拟立项率为23%,拟立项目省拨经费总额5402万元;拟立第三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获奖项目21项,拟立项目省拨经费总额690万元。本年度可用经费已全部安排,省拨经费本年度全部拨付。

  (二)拟立项项目主要特点

  1、注重创业服务资源的集聚。围绕集成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实现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创业要素的全方位供给,15家孵化机构均成立了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资深管理者、技术专家组成的创业导师队伍,平均每家机构有创业导师16人,已服务企业1002家;15家孵化机均建立了天使投资基金,管理资金规模近16亿元,平均每家近1.1亿元;与141家中介机构或行业组织建立了紧密合作,提供科技咨询、知识产权、财务、法律等各类专业服务。

  2、注重创业孵育能力的提升。围绕提供专业化、差异化、多元化的创新创业服务,15家孵化机构根据自身特点,以专业化服务形成特色和品牌。无锡力合科技孵化器由管理团队投资设立种子资金,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以创业导师团队为主出资成立创投公司,通过“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天使投资”的模式,对在孵企业进行持股孵化,促进了在孵企业的快速成长。有2家孵化机构被列为省级孵化链条试点,构建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协同发展机制,实现从团队孵化到企业孵化全链条一体化服务。

  3、强化创新创业高地的打造。围绕推进“创业中国”苏南创新创业示范工程建设,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促进创业新模式不断涌现,支持苏南自创区内的孵化机构加速提升孵育能力,拟支持的15家机构有14家位于苏南;53.3%的孵化机构注册在省级以上高新区内。苏州工业园生物纳米科技园作为苏州工业园区培育生物纳米科技产业发展的主要创新基地,拥有孵企业82家,毕业企业18家,14家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初步形成生物纳米研发产业集群,促进了苏州工业园区“一区一战略产业”发展。

  4、强化对科技创业企业的培育。15家孵化机构牵头组织了305个创业项目,均属于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其中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领域申报的项目占比分别达到41.6%、19%、15.4%、14.1%;1/5的项目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等人才或团队牵头实施,28%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海外创业、留学经历;承担创业项目的企业平均研发人员占比达66.6%,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69.3%,已经申请专利732件,授权专利373件,软件著作权158件。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依据厅长办公会审定意见,会省财政厅对拟立项孵化机构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相关孵化机构在当地科技、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投资、管理、技术等领域专家及创业导师对纳入扶持范围的创业项目进行评价,确定具体实施的创业项目和支持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实施创业项目及专家评审意见报科技厅备案。拟实施创业项目数原则上控制在8-12项之间,对合格创业项目数较多的孵化机构,适当增加拟立创业项目数;省资助经费每个创业项目不低于25万元,不超过8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在3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