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券”助力灌南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13.11.2014 12:51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该批创新券是江苏省首次面对苏北五市实行的,用于对相关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第三方独立科技中介机构科技服务(包括科技咨询、分析测试、科技信息服务等)的费用支出进行补助。申请科技创新券兑现应在有效期内(2015年12月31日前),持发票原件及相关证明附件集中兑付。持券单位兑现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的一半,且不超过本批发放的创新券金额。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3.11.2014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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