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鉴定让证据“开口说话”
30.06.2016 12:4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014年11月,原告董某因发现右膝后方出现包块住进被告医院进行治疗,在被告医院施行了囊肿切除手术。术后,董某并未感觉有所好转,反而下肢长期肿痛难忍,经查为右下肢深静脉血栓,董某认为其右下肢深静脉血栓系被告医院术前准备不充分、未向其告知风险而造成,将泾县医院诉至法院。案件审理中,被告泾县医院称手术前已向原告告知所有手术风险,并向法院提供了一份《手术治疗知情同意书》,载有“术中可能出现损伤血管、神经等风险”、“术后可能出现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等并发症”等内容,并有董某的署名确认,但原告董某表示,自己在签署《手术治疗知情同意书》时未见到以上内容,认为以上文字系被告医院事后另行添加,双方为此争执不休。后董某经法院委托无锡江南司法鉴定所对《手术治疗知情同意书》上风险告知栏与董某署名的文字形成先后时间进行鉴定,经无锡江南司法鉴定所使用专门的静电压痕仪鉴定,认定《手术治疗知情同意书》上风险告知栏中内容的笔迹系董某笔迹书写形成之后另行添加书写形成。本以为偷偷添加病历内容可以“天衣无缝”,但科学的鉴定技术却能够让证据“开口说话”,笔迹压痕揭示了被告医院在事后私自篡改病历违反医疗规定的不良行为。无锡江南司法鉴定所的此次科学鉴定,为原告董某讨回了公道,保证了未来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司法活动的公平正义,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文来源: 司法厅
30.06.2016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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