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清理整顿集体户口 5种情况需要迁移户口

08.04.2015  22:59

  天津频道 近日,一些市民通过微博、微信、打电话等方式询问集体户口清理整顿的相关政策。7日,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就几个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同时提醒市民,对于经户口调查确认为无法查清户口来历,长期未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业务、未使用有关证件、联系不到本人和直系亲属等无法核实户口真实性的集体户口,将采取户口冻结业务。户口冻结后,将无法办理开具户籍证明、办理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等户籍业务,可能会对您办理个人事务带来不便,请市民尽快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种情况需要迁移户口

  1.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的单位工作

  应当及时将户口迁至现单位或现居住地。

  2.不在天津工作,在天津无本人名下的住房

  在天津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天津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将户口及时迁出天津,对未按要求将户口及时迁出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户口冻结措施。

  3.不在天津工作,但在天津有本人名下的住房

  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当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4.现已离职,在天津有期房,尚未入住

  已不在集体户口登记所在单位工作的集体户口人员,如在津已购置住房但未实际入住的,应当及时向集体户口登记单位及公安机关说明实际情况,待房屋入住具备户口迁移条件后,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5.原单位倒闭,户口空挂在原单位集体户口上

  对集体户口单位已破产倒闭、合并的集体户口,公安机关将撤销其集体户,集体户成员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或现单位,对查无下落的,公安机关将对其户口冻结。

   3种特殊情况该咋办

  1.在天津工作但名下没有住房

  对于在天津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天津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如集体户口登记地址与实际工作单位一致的,可以保留其集体户口。如因购置房屋、结婚等原因具备户口迁移条件,应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夫妻都是集体户口,孩子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对于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且名下无住房,不具备迁移条件的。按照《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夫妻一方为天津人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家庭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在具有家庭户口一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天津单位集体户口的,需设立集体户口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所生子女可以落单位集体户口;人才集体户口不予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3.有天津高校的集体户口,毕业超过两年,在天津本人名下有住房,在天津工作,如何将户口迁入现住地?

  大学毕业已超过两年,在津有工作的,按照引进人才政策,“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35周岁以下的外省市人员(含两区三县到其他十一区),与天津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落户”,无需将户口迁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