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调整49种医保药品支付范围

16.12.2014  18:22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5日发布通知,调整我省现行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中49种药品的支付限定范围,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县级公立医院用药的可及性。

  此次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包括37个西药,12个中成药。如用于放化疗的重组人白介素-11注射剂、用于治疗中度以上痴呆的口服剂多奈哌齐等,原来都仅限于三级医院使用,现在扩大到了所有医院。放开这些药品限制,主要是考虑到以前基层医院的治疗条件有限,随着基层治疗条件改善,扩大药品目录范围也水到渠成。还有一些药品,比如阿莫西林口服液体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注射剂则是根据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的调整统一进行。

  当天还对拟纳入医保的瑞格列奈二甲双胍片剂、厄贝沙坦氢氯噻嗪胶囊等5种复合药进行了公示。

  调整后的新医保用药目录库将于2014年12月31日下发,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编辑:风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