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证离婚财产分割 实现申请安居愿望

06.06.2016  20:09

  2016年6月3日一早,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尤旺村居民冯女士来到区档案馆,要求查询本人的离婚协议书。

  查档人员了解到,冯女士1996年7月与堰桥街道的居民华先生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00年12月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2001年3月,冯女士经人介绍又与堰桥街道居民尤先生结婚,但很快于2002年7月再度因感情问题而离婚。此后,冯女士一直未再结婚,带着女儿租房过日子。最近,冯女士所在村建成一批安居房,她正好符合申请条件,但须提供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依据,才能证明自己和女儿确属无房户。根据冯女士的诉求,查档人员很快在婚姻档案数据库中查到了其两次婚姻的离婚档案目录号,并调出对应的婚姻档案实体,2份离婚协议书均表明,冯女士未得到任何房屋产权,符合其户籍所在村委关于享受安居房分配的政策。

  冯女士拿到区档案馆出具的证明材料后连声道谢,欣喜地说:“这下,终于可以申请属于自己的安居房了,再也不用靠租房过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