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离婚数量12年增长3.8倍

20.07.2015  11:29
南京市雨花台区婚姻登记处,离婚登记室更名“综合登记室”,调解劝和的婚姻箴言随处可见。 一对夫妻刚刚办完离婚手续。

  中国人素来讲究夫妻恩爱、家庭和睦,但是民政部最近公布的数据不免让人尴尬。

  2014年,全国有363.7万对夫妇依法办理了离婚,比上年增加3.9%,粗离婚率为2.67%。,比上年增加了0.1%。。回望过去10年,中国结婚率有升有降,但是离婚率只升不降。实际上,江苏的情况同样惊人,平均每天约有490对夫妇离婚,不到3分钟就有一对夫妇成为陌路人。而随着80后整体迈进婚姻围城,相比前人更为自我的“独一代”们正逐渐成为离婚大潮的主力军。

  一方面,离婚率的上升可以理解为个人获得了婚姻的自主权。不过,自由的另一面则是风险。离婚手续的简化、旧有婚姻保护机制的消解、越来越自我的年轻一代、极具魅惑的社交软件的兴起等等,都在考验着婚姻的稳定与忠诚。

  全国的离婚数据居高不下,作为经济发达省份,江苏居民的离婚数量也连续12年递增,每年都在刷新离婚数量。记者查阅过去12年来全省的离婚数据显示:2003年3.7万对,2004年5.7万对,2005年6.3万对,2006年7.7万对,2007年9万对,2010年12.4万对,2011年12.9万对,2012年14万对,2013年17.6万对,到2014年,这一数字增至17.9万对。12年来,江苏离婚人数增加了14.2万对,增长了3.8倍,总体离婚趋势逐年上涨。

  再看今年,2015年虽然才过半,但是从上半年的数据来看,今年的离婚人数依然不少。截至6月30日,上半年全省有402966对新人结婚,91652对离婚。与2014年同期相比,结婚登记数量减少了6.3万对,离婚数量增加了786对。离婚数量虽没有出现大幅增加情况,但根据数据统计,平均每天约有490对夫妇离婚,不到3分钟就有一对夫妇成为陌路人。

  离婚的都是谁?以省会南京为例,上半年南京15541对夫妻离婚,其中30岁到49岁是婚姻危险期,离婚人数最多,占总离婚人数的近七成,其中又以80后居多。其中,仅1980年到1985年出生的人离婚人数就近四成,80后正逐渐成为离婚大潮主力军。 

  王可(化名)和王希(化名)是在工作场合认识的,同一个姓氏,让两人觉得颇有缘分。

  “她是那种大大咧咧的性格,有什么说什么,不高兴就直接说出来,不会让你猜,让我觉得很舒服。而且说实话,她打扮很精致,让我觉得这样一个女孩,对待生活也会很精致。”没想到,两人结婚后,王可后悔了。

  “她大大咧咧的性格,变成了不拘小节。”这让他有点接受不了。比如,两人在家吃饭,吃着吃着,她的姿势就变了。“不知道是不是腿麻了,她竟然把脚翘到了凳子上,我说她几句,她却很委屈,说在家里吃饭为什么不能舒服点。”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衣服到处扔,家里不及时打扫。“以前看她每天穿得光鲜亮丽的,没想到在家这么邋遢。”两人也交流过,王希说自己以前在家里就是那样,反而觉得是他小题大做。

  王可比王希大三岁,想着可能自己要求太严格,再加上王希也做出了改变,两人也相安无事地过了四年。但随着孩子出生,他觉得越来越累。

  “她玩心太重,不是跟这个朋友逛街,就是跟那个朋友K歌。我现在32岁,正是事业上升期。孩子1岁多,我可以帮她洗衣服烧饭,但是又要照顾孩子,又要在外面赚奶粉钱,压力真的很大。

  “想让她改,她就说我变了。我们这个家,还没有她朋友重要吗?”最终两人的婚姻没能熬过“七年之痒”。

  普通人一生只来一次婚姻登记处,林芳(化名)和陈俊(化名)一年内却来了四次。除了头一次的结婚登记,后三次都是吵架后跑来闹离婚,最后一次终于离掉了。

  陈俊今年28岁,家在南京,是独生子。林芳27岁,大学考到南京,就留在了这座城市。结婚后,林芳觉得陈俊变了。

  “婚前每个节日他都送我东西。婚后,突然全都没了。”她表示,自己不是看重礼物,而是看重自己在老公心中的地位。而林芳的委屈,在陈俊看来就是“公主病”,“以前觉得她挺懂事的,结婚后才发现,她吃完饭连碗筷都不收。周末来我家,从来不帮我妈做家务,不会烧饭没关系,洗碗都不能做吗?

  林芳也很不满,家务活自己不是不会干,就是看不惯老公当甩手掌柜,“他妈护着他,欺负我家不在南京吗?我也是独生女,凭什么要我做,我也辛苦上了一个礼拜班。

  两人杠起来,针尖对麦芒,谁也不让谁。“一开始来离婚也不是真心的,但是总这么吵来吵去,渐渐就当了真。我们俩也没孩子,离婚也容易。

  雨花台区婚姻登记处主任赵建国表示,有些80后、90后在婚姻生活中表现得很任性,既不能容忍对方,自己又不想改变,矛盾便会升级。以为离了婚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却不想如果自己不肯让步,当遇到下一段婚姻时,同样的情况还是会出现。

  小于(化名)和小然(化名)是微信“摇一摇”摇出的一段情缘。

  “这对小夫妻,我记得比较清楚,去年七夕节当天,两人来登记的,排队排了好久。”南京玄武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之间的缘分让当时在场的人羡慕不已,但没想到的是,3天后,两人又跑来离婚,连结婚证都撕了。

  “能用微信或者陌陌摇出一个女朋友,就能在婚后摇出另外一个。”工作人员介绍,现在的年轻夫妻白天忙于工作,晚上又各自拿着手机,交流的时间少了,感情难以维系,双方都觉得对方不关心自己,就容易催生婚外情、婚外性的发生。

  赵建国讲述了今年他接待的一对夫妻,两人离婚的导火线,就是老婆把老公微信中所有女性朋友的好友关系都删除了,因为老公常出差不着家,老婆没有安全感,开始疑神疑鬼。

  “以前经常有老婆翻老公手机,查通话记录、删短信,发展到现在,就是查微信、陌陌、QQ等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删好友。”赵建国说,现在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网络媒介的发达,都让男女双方有了更多自己的秘密,增加了互相怀疑的风险成本。

  而根据南京上半年的离婚情况分析,除了“感情不和”的大帽子,记者发现,“第三者插足”排在第三,排名相当靠前。“现在网络发达,各种各样的机会、诱惑多了,出轨也变得容易。”赵建国表示。

  近几年还有一些奇葩的离婚原因,与感情无关。随着购房、入学等政策限制及与之挂钩的利益凸显,婚姻在一定程度上开始褪去原先神圣的外衣,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成为不少家庭规避政策的工具。

  记者查阅2003年至2014年南京市婚姻登记统计数据发现,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夫妻数量逐年增加,总体呈阶梯性增长,其中出现了两次增长较为明显的情况:一是2004年,二是2013年。

  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相关手续的简便,直接导致了离婚人数的大幅上升。2002年,南京市离婚人数4921对;2003年,离婚人数猛增至7036对;2004年,离婚人数更是首次突破1万对,共有10780对。此后多年,南京离婚人数增长相对稳定。

  2013年,南京的离婚数量出现了史上第二个“小高潮”——38199对,较上一年激增1.8万对,是2003年离婚数量的约5.4倍。

  “房子对婚姻大事的影响真不可低估,”据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分析,2013年频频出台的房产等政策左右了很多人的婚姻,为规避高额房产税,3月份以来,“笑嘻嘻把婚离”成为婚姻登记处的独特风景。当年6月份,鼓楼区公布小学招生实施办法,该区名校集中,婚姻登记处再现离婚潮,不得不首次对离婚的也发号牌。

  有趣的是,记者发现,2013年南京市民政部门办理复婚数量为9705对,较2012年增加了4588对,也是过去10年最多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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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离个婚可以分分钟搞定。而在上个世纪很长的时间里,离婚曾是很艰难的事情。

  老葛今年50岁,恰好儿子18岁考上大学,喜上加喜,很是热闹了一番。不熟悉的人纷纷恭喜老葛“儿子聪明”,不过街坊邻居都知道,老葛是再婚,与第一任妻子离婚近30年了,再婚后,女方带儿子嫁过来的。

  “当时离婚在所有人眼里,真是件离经叛道的事情,父母不理解,外人指指点点,领导也找你谈心,真是苦不堪言。”老葛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与第一任妻子是父母包办婚姻。“父母相中了,安排我俩见面,认识不到一个月,就定了亲。”老葛念过大学,性格温吞,姑娘在工厂做工,脾气火爆,婚后两人没多少共同语言。

  让老葛坚定要离婚的原因,是对方在外面有了人。“我亲眼看见的,想离婚却不那么容易了。”老葛表示,先是双方家长来劝解,亲朋好友也来了。然后是双方领导轮流上门来说,居委会也来做工作,实在调解不了才去了法院。“我记得那时候我还没有身份证,居委会开离婚介绍信到法院。法院又调解了两三次,最后拖了半年多才离了婚。”离婚后,老葛遇到现在的老婆,自由恋爱组成了温暖的家。

  “上世纪80年代以前离婚可不容易,不管是否是双方自愿离婚,都要到法院办理。”南京资深律师张明文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当时还有不少事实婚姻的夫妻没有领过结婚证,也有人没有身份证,离婚都要经过单位或者居委会同意。“家里人调解无效后,婚姻当事人要离婚,必须要到工作单位或者社区居委会、农村大队开个离婚介绍信,证明三点:证明当事人是合法身份;证明双方确实是婚姻关系;证明双方婚姻感情破裂。拿着这个介绍信到法院,法院才能立案。走法院调解流程,实在调解不了,才能离婚。

  高乔珍,原南京市建邺区婚姻登记中心主任,“我1993年到建邺区婚姻登记处工作,当时正好是将婚姻登记工作从街道集中到区里,在婚姻登记员这个岗位上,我一直干到2012年底退休。”从事婚姻工作近20年,她看到了无数个家庭的悲欢离合。

  “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是个转折点,在此之前夫妻离婚要跑好多趟,先来婚姻登记处拿申请表,我们工作人员要了解离婚原因,做调解工作;然后双方拿申请表回单位签字盖章,无业的则要街道居委会签字盖章,最后再回到我们这里办离婚手续……

  高乔珍说,当年想把大红色结婚证换成绿色离婚证,可不容易,一套流程下来,平均要半个月才能办好。“而这正好也给双方一个缓冲期,几趟一跑,冷静冷静,大概有20%的夫妻就打退堂鼓了。

  “离婚”,曾经是一个让人忌讳的词,而如今已经成了一个中性词,“离婚”不等于“人生失败”。

  江苏省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所副研究员丁宏认为,老一辈总说现在的年轻人什么坏了都扔,他们那一辈什么坏了都修,所以老一辈的人很少离婚,但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觉得婚姻坏了也该扔掉换新的,为何要勉强自己不幸福地过一辈子呢。对于某些夫妻而言,离婚只是另一段幸福婚姻的开始。“我觉得离婚率的上升,可以理解为大家对生活质量要求高了,不想再凑合过。

  除了婚恋观的转变以外,还有婚姻法的调整。在上个世纪很长时间里,离婚是很艰难的事情。从离婚程序来看,要单位同意,要街道居委会同意,搞得人尽皆知,想离婚需要很大的勇气,甚至要牺牲掉个人的名誉和前程。而新婚姻法实施后,减少了外界对婚姻的干预,简化了离婚手续,让那些原本碍于面子准备将就过日子的婚姻“解体”了,从这个意义上看,个人在婚恋上获得了极大自由,婚姻回到原本之意。

  “对于有些家庭来说,离婚并不是坏事,也许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解脱。新婚姻法让他们办手续更方便,也保护了个人隐私。”高乔珍说,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现在离婚太自由了,也带来了不小的风险。“过去因为有‘盖章开证明’这道关卡,就存在一定舆论压力,也更慎重些,当时离婚率确实不高。

  现在规定,‘双方到场、证件齐全’就可以办,甚至连离婚证的工本费都免了,一分钱不花,离婚证最快5分钟就能拿到。”可叹的是,现在不少年轻人离了婚,父母还不知道。“每次碰到年轻人离婚,我都要多问一句,‘你们父母知道吗?’

  顾忌少了,牵绊少了,既没有亲情的约束,也没有舆论的压力,冲动离婚越来越多,尤其是许多80后,“闪婚”“闪离”再“闪复”,很多人把婚姻当成了儿戏。在今年的江苏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南通市妇联主席钱锁梅提出建议,“在离婚登记时,建议将‘当场办理’改为设置3-6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或缓冲期,适当增加离婚成本,避免冲动性离婚和政策性离婚。” 

  “公婆买房,儿媳没份”“谁首付,房子归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口水战,甚至有人认为,这让婚姻更加动荡,“老司法解释规定,夫妻结婚八年大宗财产如房产属于夫妻共有,后来,在婚姻法修订时把这条删除了,再加上后面的新司法解释(三),女性辛辛苦苦相夫教子黑发熬成白发,最后很可能财产没有她的份儿。如此,男人也就更没约束和顾忌了。

  对此,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认为,这么说司法解释,是倒果为因了。现在不少女性在结婚前,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可是婚后,丈夫还不是照样出轨。

  “离婚率的上升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尤其是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离婚率也越高,原因之一与女性的独立有关。当女性经济独立了,社会地位提高了,对丈夫也不再像过去那样依赖,‘你不能带给我幸福,相反还要拖累我’,为此不少女性主动提出离婚。此外,我们现在正由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交际广,婚外情方便容易,不像熟人社会,大家互相监督着。再加上互联网的发达,婚姻稳定性和忠诚度受到极大的考验。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表示,新司法解释只是对婚姻法作了更明确的说明,并非像人们热议的那样让女性变为了弱势群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存在偏向哪一方。司法解释要求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可获得相应补偿,这样的处理既维护了物权登记的效力,也能给未获得房产一方充分的财产补偿。许多人对相关规定存在误解。

  相反,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有利于家庭和睦,能降低离婚率,让婚姻的缔结更注重感情基础。“比如,转变年轻人扭曲的婚姻观念。近年来,不少女孩子在择偶时,先要看男方有没有房子、家庭经济条件好不好。”许辉说,婚姻很复杂,不能单纯用冰冷的法条来界定,婚姻包括了情感、物质等很多内容,司法能做的是为男女双方婚后的‘运营’行为确立一个章程,在这个章程约束下,双方都能获得最低限度的保证。”

  离婚率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思想解放,追求自由和高质量的婚姻家庭生活,但同时也带来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

  高乔珍表示,父母离婚,最受伤的是孩子,不仅会影响他们的婚恋观,而且还会影响他们的学习、交际、生活等,会危害到他们的身心健康或造成内心“空洞”,引发一系列问题。调查研究发现,非婚、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往往很难完成学业,成功走上社会道路,多数沉醉于酗酒、暴力、毒品等。其次,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婚姻的解除,使一部分人陷于痛苦之中,出现喝酒、打架甚至报复的思想。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十多年来持续上涨的离婚率也让婚姻登记部门挠头。江苏南京、无锡、苏州、南通等地民政部门正在探索建立“婚姻辅导机制”,在婚姻登记机构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由专门的社工“劝和”。比如,南京市玄武区的“连理树”工作室,离婚“劝和”成功率达7成。虽然《婚姻法》没有赋予婚姻登记中心劝和职责,但这样的探索是有价值的。(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