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婚不满辱骂殴打法庭工作人员 七人受罚

27.04.2016  16:27

  因对丈夫周某提出离婚诉讼不满,51岁的农妇姚某蓄意挑起事端,纠集家人于庭审后辱骂、威胁周某,法庭工作人员出面制止竟遭辱骂。昨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一严重扰乱审判秩序的事件,以及对涉案七名人员的民事制裁结果。

  铜山区柳泉镇前象村村民周某诉姚某离婚一案,铜山法院茅村人民法庭于今年3月17日立案受理,4月21日14时30分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姚某以原告有过错为由不同意离婚,其三名子女作为证人分别出庭,证明原告周某有外遇,对家庭未尽责任。15:20分庭审结束,原告周某笔录签字后先行离开审判庭,在法庭大门口,遭到有备而来的被告姚某哥哥、三姐等多名家人的辱骂、威胁,并企图殴打。

  原告返回法庭内躲进书记员办公室。法庭工作人员见状立即制止,一面封锁进入法庭的通道防止被告家人闯入,一面用手机等设备录像固定证据。但被告家人不听劝阻,被告三姐转而用污言秽语对法庭干警进行辱骂污蔑,被告之女强行跨越警戒带抢夺法庭工作人员正在录像的手机。被告长子、哥哥及其次子、外甥等人先后强行闯入法庭大门,与阻止、制止的法庭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被告姚某亦有辱骂和用提包击打法庭工作人员的行为。处置过程中,茅村法庭戚姓法官左手小指骨折、肌腱严重损伤,刘姓保安左眼被打伤,李姓辅警多处软组织挫伤,梁姓驾驶员左前臂被姚某三姐咬伤。到涉事人员被法警控制,整个过程持续近20分钟。

  姚某及其多名家人辱骂、威胁对方当事人,哄闹、冲击人民法庭,辱骂、伤害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严重扰乱审判秩序,妨碍了民事诉讼,铜山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日决定对被告姚某司法拘留10日,对其长子、三姐分别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对其哥哥、女儿分别司法拘留15日,对其次子、外甥分别罚款5000元和2000元。被决定司法拘留人员当日和次日已分别依法送拘。鉴于姚某等人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涉嫌妨害公务犯罪,公安机关已接警进一步侦查,对涉案人员作出依法处理。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