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个自贸区法庭厦门揭牌(图)
图为厦门市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林玲摄
图为厦门市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王榕春摄
中新网厦门8月8日电(林玲)7日,福建省首个自贸区法庭于厦门市湖里区法院正式揭牌,此举不仅促进了福建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更是为福建自贸区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厦门市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集中审理诉讼主体、法律事实、诉讼标的物涉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的一审商事案件(含投资、贸易、金融等多类合同及侵权纠纷)、房地产案件、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不含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垄断纠纷),以及前述案件中的涉外、涉港澳案件。并根据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的建设发展运行、制度创新等实际情况,适时对受案范围作相应调整。
各类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
(一)商事、房地产案件:当事人住所地均在福建省辖区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福建省辖区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涉外、涉港澳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二)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当事人住所地均在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的,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的,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最大特点是对台”,福建省法院副院长夏先鹏对记者表示,福建自贸区率先推动闽台投资贸易自由化和资金人员往来便利化进程,为两岸经济合作和发展开启了新的“机会之窗”,加强涉台审判工作是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据了解,2010年至今年7月,福建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海事案件8420件,福建法院将大力加强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涉自贸区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进一步拓宽法治视野、司法功能和审判领域,更加积极主动地为加快自贸区建设贡献力量。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对记者表示,福建自贸区自正式挂牌设立以来,各项改革措施正有条不紊地陆续推出,其改革的魅力和制度创新的吸引力已初步显现。福建法院将努力探索研究涉自贸区法律问题,为自贸区建设实现国际化和法治化目标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完)
原标题:福建首个自贸区法庭厦门揭牌(图)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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