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 修订出台《机关档案工作手册》

11.10.2016  17:02

        近日,福州市档案局修订出台《机关档案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该《手册》是在去年编制的《机关档案工作实物与规范》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变动和档案工作检查需要进行修订而成的。此次修订呈现3个特点,更加适应了档案管理和督导检查的需要。一是内容更加丰富。《手册》剔除了部分过期失效的规范,新增《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新出台的档案新规内容。二是设置更加合理。按照市两办《实施意见》的要求,在《手册》中合理设置机关档案室检查内容,完善室藏档案检查情况表,增加档案数字化、档案整理数量等检查项目。三是标准更加明确。将《档案数字化加工基本流程与操作规范》收录《手册》,明确档案数字化扫描标准、图像处理、目录著录等规范。

      据悉,市档案局将结合2016年度市委档案工作专项督查、县(市)区档案绩效检查和市直单位档案工作检查,将《手册》分发至市直机关、县(市)区各单位,执法人员每次检查后在《手册》上如实填写检查情况,切实做到督导有标准、检查有记录、问题有反馈、整改有落实,保证档案督导工作的规范和延续。

 
来源:中国档案报        作者:李 剑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10月10日 总第2975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