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十条禁令 全程规范职务犯罪案件侦查

15.05.2015  14:25

宜兴十条禁令 全程规范职务犯罪案件侦查

 

  近日,宜兴市检察院出台《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十条禁令》(以下简称“十条禁令”),对职务犯罪涉案款物管理、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侦查人员的社会交往以及案件办理的保密性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以“自选动作”自加压力,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去年以来,该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3件36人,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

  “十条禁令”明确规定,在立案受理上,严把案件入口,严禁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在办案规范上,严把关键节点,严禁在讯(询)问中刑讯逼供或变相拘禁,严禁违反规定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等,避免出现冤假错案;在人员管理上,严把廉政风险点,严禁侦查人员接受当事人“吃请”,严禁利用侦查权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禁令出台后,该院组织自侦部门干警对禁令内容进行深入学习,要求熟知熟记,形成内部自觉性和内生动力,确保职务犯罪侦查公正、高效、廉洁、规范。

  为保障“十条禁令”落实,该院组织自侦部门开展“回头看”活动,承办人互相对经办案件进行交叉检查,形成汇总材料,进一步消除案件质量瑕疵;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案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案件进行备案监督,落实侦查终结纪检组与犯罪嫌疑人谈话,促进了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