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泰和祥府一期开发商拖欠业主违约金一年多

28.03.2015  17:07

   中国江苏网3月28日讯 (记者 王力平)开发商拖欠一年多才交付房子,给业主写了违约金欠条“”人入住后,欠条“变卦”……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位于宿迁市经开区的泰和祥府。3月26日,记者来到该小区,了解相关情况。

   业主:上万多的欠条要不来钱

  2012年,宿迁市古楚社区朱圩居委会的部分村民面临拆迁,大多数选择一平方换一平方的原地安置房,也就是现在的泰和祥府。现正在泰和祥府装修的陈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刚拿到手里的房子正是泰和祥府一期一标房子。“按照之前合同,本应该2013年12月31日交房,可是开发商一拖再拖,直到2015年1月份才交付房子,至今没给违约金。

  其他业主向记者反映,2015年1月份左右,开发商与业主经过洽谈,决定按一年时间、违约金万分之一点五计算,给所有拖欠的业主写了违约金欠条,金额从1万~6万元不等。并将房子交付给业主,同时承诺2月14日凭“欠条”可领取违约金。

  等到约定的时间,业主拿着欠条要钱时,开发商再次“变卦”,改口说按银行利息给,所有业主都不同意。记者了解到,至今拿着“欠条”的业主无一人拿到违约金。

   开发商:至今尚未露面给个说法

  记者带着泰和祥府违约金问题,来到泰和祥府开发商江苏嘉丰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己并不知情,相关领导会另约时间出面解释。截止到发稿,记者多次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为,领导需要出差3天至5天,暂不能出面解释。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已要求开发商尽快将违约金支付到位

  记者注意到,泰和祥府业主曾在网络上发帖,并得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答复,“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获悉,经了解,我区已要求开发商尽快将违约金支付到位。若开发商未支付到位,我区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律师:开发商更改违约金无任何法律依据

  针对泰和祥府违约金问题,记者咨询了宿迁固邦律师事务所徐泼,他告诉记者,宿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对于延期交付问题,一般为万分之一点五或者万分之三。

  他补充到,延期交付的时候,开发商出具的欠条分为开发商单方出具的欠条与双方达成一致同意的补充条款,如果开放商单方出具的违约金条款,业主不认可,欠条也就不具备法律效益。

  徐泼告诉记者,泰和祥府将欠业主的违约金更改为按照银行利息计算,没有经过业主同意,侵害了业主权益的做法,毫无任何法律依据。如果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按照泰和祥府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万分之一点五违约金来判定。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