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国企招聘应届生 不得将院校为限制条件
17.04.2015 12:30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针对部分国企在招聘应届生过程中存在招聘信息不公开等用人不公问题,昨天,省人社厅转发人社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明确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实行公开招聘,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国有企业包括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不适宜公开招聘的特殊岗位外,应当实行公开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条件,不得将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工作地点位于省会及以下城市的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按照企业所属层级在相应的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编辑: 莫小羽、王瑶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17.04.2015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