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有感----寺巷司法所
2014年1月16日,《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从此江苏省内真正意义上的社区法律法规就有了。并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2014年3月以来,寺巷街道司法所在医药高新区司法分局和寺巷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为社区矫正对象举办了多次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学习的专门活动。通过学习《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使社区矫正对象经一步的了解了社会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对经过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也有了更坚定的信心。 《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不仅对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起到关键作用,更对社区矫正良好运行与进一步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学习期间,司法所从不同角度、不同工作职责,对不同矫正对象讲解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知识,社区服刑人员都感到受益很大。
社区矫正起源于西方国家,其产生与发展深受早期启蒙思想家和近代新派教育刑理论的影响。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各国都在不断进行刑罚制度的创新,尝试用最有益的方式处理犯罪和犯罪人,社区矫正就是这样一种刑罚方式的探索和实践。从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刑罚制度已经从以监禁刑为主的阶段进入了以非监禁刑为主的阶段。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相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为了做好矫正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地区的长治久安。司法所结合条例,联系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做到管理有序,工作落实有力。力求使每位矫正对象在解除社区矫正后都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的一份子。在学习《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之后,主要感受,大概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实基础工作,对矫正对象做到烂熟于心。
1、寺巷街道目前共有19名矫正对象。根据党政领导、综合牵头、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思路,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认真抓责任落实,建立一套工作机制,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是成立矫正工作站,由社区站人员负责完成社区服务工作任务。二是民警、社区主任、调解员及法律工作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悔过自新。
2、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和最先进的技术,及时将矫正对象的信息和指纹输入平台,通过指纹录入做到“三清”即人头清、监改类别清、矫正时间清,通过网络平台有效掌握被矫正对象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提高了矫正工作的效率。
二、根据矫正对象不同的情况,因人施教。
司法所根据不同的犯罪对象,突出重点,主要从六个环节做好工作。一是抓好谈话环节,经常找社区服刑人员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消除他们的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二是抓宣传环节,按市区统一程序,准时通知矫正对象,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帮教协议。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我们这些被矫正对象本人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经常组织进行矫正知识的学习和矫正须知考试。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讲评。六是抓好请假审批环节,通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反复强调,使社区服刑人员引起重视,非疾病和家庭重大变故坚决不敢越雷池一步,从思想上杜绝擅自外出的打算。同时每周五及时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情况。
三、积极用心思考,站在矫正对象的立场上,丰富教育形式。
在思想教育方面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改进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一是个别教育与家庭监督紧密相结合,通过与家庭监督和配合,提高了效率。二是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矫正工作者作为专职矫正人员,对矫正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矫正个案,确定阶段矫正目标。志愿者及调解员则根据矫正办的安排,参与矫正工作,在一些专业领域提供兼职服务,形成层层管理确保不漏管。三是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消除矫正对象不健康心理倾向,促进其心理尽快回归社会,经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谈话和心理疏导,社区服刑人员明显感觉到放下了心理包袱,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心悔改,努力学习法律知识,调整了自己的心态,经常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四是通过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组织他们定期每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通过社会的认同增强其社会责任感,提高了我们遵纪守法和自觉接受矫正的意识。
四、加强心理矫治力度
为了让这些社区矫正对象不再重新犯罪,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结合《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坚持监管、矫正并举的矫正方法,针对有些矫正对象具有冲动好斗的性格特征,及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重点采取了多帮一的矫正方式,个别谈心及好友提示交谈来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正面看待社会事务,从而走上正常的社会轨道。通过实际行动帮他们树立自新意识。在发现这些矫正对象的闪光点时,又不吝表扬,增长自信。
五、及时了解矫正对象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
司法所及时主动关心了解这些矫正对象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作为对这些矫正对象教育感化的切入点。经常通过电话和家访传递司法所的关心与关爱,寺巷街道的每个矫正对象都能够得到政府社会的关爱。有利于他们的矫正改造。
通过学习《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使我一名普通是司法所工作人员更深刻的明白的自己当前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希望通过我们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使社区服刑人员早日回归社会。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矫正工作深度,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根据我们这些被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深入家庭生活深入细查,通过接触家人和周围人了解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最直接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在四个方面继续加强:一是深入家庭细查,加强个案矫正力度;二是发动各方力量,加强施实矫正工作的温暖关爱的工程;三是加强矫正工作质量检查;四是加强矫正档案管理。希望通过我们严格的管理,不偏不倚,共同努力,使社区服刑人员平稳顺利的结束矫正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