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社区医院将可用非基药 同样实行零差率销售

04.01.2015  18:36

  中国江苏网1月4日讯 (记者 丁云) “允许基层医生用非基的药……”近日,这条消息引起了大家关注。记者昨从市卫生局医改办获悉,我市将适当扩大非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使用,以利于小病在社区、双向转诊的推行。

  据悉,目前我市10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0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达100%。虽然基本药物零差价实施后,病人得到实惠,但是也出现不方便。一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坦言:“我们常常很无奈。目前基本药物品种虽然不少,但常用药符合基层需求的不多,一定程度上影响基层医疗机构在老百姓中的形象。有位病人从大医院转诊到社区医院,可是在这里却买不到他所需要的药,而不得不又到大医院去购买,病人颇有怨言。”连小药店都能提供的药品而基层医疗机构却不能提供。这样怎么能方便病人呢?怎么能够实现大病进医院、小病康复到社区的目标呢?

  市卫生局医改办负责人介绍说,前段时间,江苏省卫计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除外)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目录外、医保目录和新农合目录内的药品。配备使用的品种(按通用名计)比例不超过本单位配备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通用名总数的10%,销售金额不超过本单位销售药品总金额的15%。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他表示,目前,具体实施办法还未正式出台。不过,近期就将实施这一新举措。“适当扩大非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使用后,那些百姓急需的短缺药、急救药等都将在其中,此举能解决部分患者的买药之难。此举对于小病在社区、双向转诊的推行,都将是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