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登记统一信用代码 今年12月底前换发到位

06.05.2016  10:30

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已全面启动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工作,到今年年底全市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将全部换发到位。

 

今年起,我市社会组织领域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将原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法人登记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统一改为由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18位统一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新证书。新版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将在醒目位置标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取代原来的登记证号和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社会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识别码,社会组织变更或注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持不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目前,我市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220多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0余家、基金会1家,已有40余家社会组织领取了新版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12月31日全部换发到位,逾期不换证的社会组织,原法人登记证书将自动失效,社会组织需提交社会组织基本信息采集表等至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