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性社会团体2014年度检查结果公告(第三批)
21.01.2016 11:53
本文来源: 民政厅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1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15〕2号),全省性社会团体2014年度检查工作(第三批)已结束,现公告127家社会团体2014年度检查结果(其中79家年检合格,48家年检基本合格)。凡公告的社会团体,请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408室)加盖年检印鉴。
江苏省民政厅
2016年1月20日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1.01.2016 11:53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