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性社会团体2014年度检查结果公告(第二批)

17.11.2015  17:55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1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15〕2号),全省性社会团体2014年度检查工作(第二批)已结束,现公告143家社会团体2014年度检查结果。凡公告的全省性社会团体,请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南京市中山北路277号408室)加盖年检印鉴。

 

 

江苏省民政厅

2015年11月9日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