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医将放宽准入条件

23.12.2015  19:15
  近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贤主持召开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一系列改革发展政策。   按照《意见》,2020年前,除基层医疗机构外,中山市各级政府将不再举办新的医疗机构,将取消或放宽社会办医相关准入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疗机构改制重组和业务合作,力争到2020年形成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互补竞合的多元化医疗服务体系。   民营医疗机构总体规模偏小   2010年,中山市中医院搬迁至西区新址后,位于悦来南路的中医院旧址随后沉寂了多年。加快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的审议通过,或将为这里带来新的生机。据透露,明年9月,这里将建成全省首家独资民营医院——中山亚太医院。   据悉,目前中山全市有657家医疗机构,其中民营医疗机构占303家,公立医疗机构354家,民营医疗机构占比46%。市卫计局副局长杨汉东22日介绍,目前中山市民营医疗机构数量不少,但总体规模偏小,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成为制约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首要问题。今年7月,中山出台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通过实行中山区域内注册,成为民营医疗机构解决用人问题的重要契机。   杨汉东表示,此次刚刚审议通过的《意见》,共制定18项具体措施助力社会办医,将为中山市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带来更多利好。《意见》要求,放宽社会办医准入,在制定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充足的空间。2020年前,除基层医疗机构外,各级政府不再举办新的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市属公立医院规模,申请设置社会办医疗机构时不受数量、地点、规模、距离的限制,实行社会办医优先准入、有限选址和有限审批。   民营医院医保政策将与公立医院同轨   放宽准入,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破除障碍的同时,中山市还将实施有力的扶持政策,助推社会办医。   根据《意见》,中山将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融资等方式筹集建设发展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除此之外,中山还将对社会办医疗机构落实财政、税收、收费等优惠政策,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市级财政还将对获评三甲的民营医院给予资金补贴。   《意见》的实施,还将打通此前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之间的医保政策隔阂。据介绍,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也将纳入医保体系,完善社保定点服务规范,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要正式营业满一年的限制。强化社保管理,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报销政策。   市卫计局局长雷继敏表示,在放开鼓励社会办医的同时,政府的监督管理也必须要到位,市卫计局将对民营医疗机构、公立医院一视同仁加强监管,民营医院若经营不善或者其他违法违纪情况,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退出市场。   陈良贤提出,构建现代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放宽社会办医准入,简化医疗机构与行政审批,完善融资服务,鼓励和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通过引进中高端人才和高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提供特色诊疗服务,为社会办医发展注入新动力,形成竞争有序、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医疗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