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牢社会保障网,老有所养不用愁
城乡居民养老、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分别达2347.88万人和1435.68万人,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参保率均稳定在97%左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医保 84.2%
城镇居民医保 71.2%
新农合 76%
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289.86万人,当年新增1049.3万人。
全省46%的涉农县(市、区)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分别为536元/月和464元/月。
老有所养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截至2014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579.23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0.57%
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241.89万,占全省老年人口的15.3%。
去年一年净增84.4万老年人
养老机构——全省已建成养老机构2241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45家、社会办养老机构858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1138家。
养老床位——截至2014年底,养老床位数共计53万张,较去年同期增长10.2万张,增幅达23.8%。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3.5张,同比增加4.9张。
其中,社会力量兴办或经营的床位数11万张,在建和拟建的还有7万张,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局面初步形成。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省已建成1.5万多个普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苏南 65%
苏中 57%
苏北 50%
护理队伍专业化——全年共培训养老护理员近7000名,养老机构负责人558名。全省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70%以上。
2015 先看社保
民生托底保障被列为省政府今年保障改善民生十件实事之首,各项社会保障水平还将进一步提高
1 深入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力争今年末,80%左右的省辖市和50%左右的县(市、区)的城乡居民全部登记参保。
2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做好新旧制度的过渡衔接工作,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
3 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面试点,稳步提高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
4 健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以上,并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左右和70%以上。
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5元以上
6 大病保险合乎规定的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切实减轻重大病患者的看病负担。
7 推动进城落户农民工进入城镇社保体系;帮助困难群众接续社保关系。
再看养老
我省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面对疾步而来的人口老龄化进程,江苏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强化托底养老责任的同时,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养老“一床难求”矛盾将显著缓解
今年民营养老床位占总床位数的比例超过50%。
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升级扩面
城市提档升级。20%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为标准化中心;
农村扩大覆盖面。苏南、苏中、苏北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要分别达到90%、80%和70%。
养老还有诸多新福利
护理补贴——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全省得到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预计达到150万老年人。
护理员持证上岗——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力争突破75%。
智慧养老——2015年实现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全覆盖。
具体包括,建设基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城乡覆盖;困难老人的呼叫服务系统安装、服务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承担。通过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服务资源为老年群体提供安全看护、健康管理、生活照料、休闲娱乐、精神关爱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