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确保国家公祭日期间空气质量优良

28.11.2014  17:35

  中国江苏网11月28日讯 近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通知》。为“确保实现省下达的年度目标,确保国家公祭日期间空气质量优良”,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完成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作为年底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严格对照年度实施计划中的工程治理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倒排时序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度治理任务的完成。大气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年度工程治理任务的,将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追究责任。

  从即日起至年底,我市将全面实施南京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措施,必要时及时启动特别加强措施。各地、各部门制定相应的工作应急预案,明确限产、停产企业和停工工地名单,确保能按照预警指令,落实各项大气污染管控措施。

  环保部门加强对燃煤热电、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重污染企业监管,对大气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加大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继续加大禁烧工作力度,秸秆禁烧期延长至12月底,农业部门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财政部门落实相关补贴资金。环保、气象部门加强对雾霾天气预测预报。

  经信、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也将各司其职,完成各自大气管控任务。同时,我市还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报制度。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工程任务完成进展情况、PM2.5浓度达标情况及研判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及时通报。 (李媛 孙霞)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