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57家公立医院改革启动 破解“以药养医”
南京市昨日宣布,自10月31日零时起,南京地区部队、部省属、市属的57家公立医院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部分检验、检查项目价格将下调,此前价格明显偏低的部分病理检查、手术价格将上调。目的是破除“以药养医”逐利机制,让公立医院重回公益性轨道。
南京此次医改,各级公立医院首当其冲。南京市卫生局负责人表态,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但长期以来,药品加成是公立医院主要收入来源,药占比一直居高不下,南京综合性公立医院药占比高达45%左右,个别区级公立医院药占比超过60%,“大处方”“大检查”屡现,“以药养医”的矛盾突出。
“以药补医是计划经济时期药品加成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变异而逐步演变的逐利机制,使公立医院运行偏离了公益性轨道。”该负责人介绍,本轮医改就是让公立医院重回“公益性”,破除以药补医是突破口,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南京地区医院属性复杂,但这场改革不会因医院隶属关系不同而有所区别。按照南京医改“路线图”,部省属、部队医院、市属、区属、厂矿医院等列入改革范畴的57家城市公立医院,31日零时起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改革前,公立医院销售药品的差价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价不超过15%的加价率,实际购进价500元及以上的,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改革后全部按零差率销售。
医疗服务收费有升有降,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
药品零差率后,公立医院凭什么获得合理收入,患者负担会不会增加,是各界关注的焦点。南京医改后,医疗服务价格将会调整,但价格有升有降,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
据了解,南京现行医疗服务价格2005年制定,10年来,医疗服务成本不断增加,医疗服务价格明显偏低。31日实行的新收费政策中,诊察费和注射、护理等综合服务类项目价格将提高。挂号费、急诊挂号费项目全部纳入诊察费。经过调整,鼓楼医院、省人民医院等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的诊察费分别为:12元、22元、35元;二级医院相应等级的门诊诊察费分别调整为10元、15元、25元。与此同时,部分病理检查和部分临床各系统诊疗、手术项目价格将提高,其中,为鼓励高等级医院开展疑难复杂手术,小儿心脏手术等四级手术提价幅度达到75%,6岁以下儿童手术项目加收20%。
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收费提高的同时,由于技术进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此前偏高的检验和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将下调。降低2006年以来新增的检验项目、国产试剂可以替代进口试剂的部分检验项目及业务量大的部分常规检验项目价格;取消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指导价格上浮15%的规定;降低伽马刀治疗、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象(PET)的价格。取消螺旋CT超层、透射显象衰减校正加收、使用回旋加速器加收、甲基转移酶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据介绍,医院有32层CT,有64层CT,此前每增减一层都要加价,最多加价200元,加成费用取消后,这200元就不用交了。
据测算,这次改革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次均费用有所减少,但也有部分患者因治疗方式、个性化需求的差异、药占比低等原因,个人负担会有所增加,如口腔治疗等。
严控医院管理费用,“医改亏空”财政弥补
为不增加患者负担,部分项目上调价格后,医保基金支付标准相应调整。就患者最直观的项目门诊诊察费而言,南京标准目前为全省最高。目前,在二、三级公立医院就诊的急诊诊察费、西医诊察费,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分别提高至8元/次、9元/次。在三级医院,普通诊察费为12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9元,参保患者个人只需掏3元。
对于只取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在二、三级公立医院就诊的,分别按1元/次、2元/次标准收取,参保患者只需自理0.5元/次、1元/次。涉及特殊群体的价格将不调整,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不调整项目达1706项。对惠民对象仍维持“五免五减半三优惠”政策。
据测算,南京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总体上能够补偿药品加成差额的77%左右,不足部分政府投入解决。新增的4家医疗中心投资规模超过100亿元,全部由政府投资。南京还在全省率先化解公立医院债务,市财政安排预算1亿元,专项用于偿还医院项目贷款。与此同时严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费用,提供特需服务的床位不超过10%。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控制“药占比”、“百元医疗收入耗材占比”,实施“单病种临床路径”等措施遏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激活社区卫生医疗资源,让基层留住病人,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途径。一直以来,因分级诊疗体系尚未有效构建,无论是疑难杂症,还是普通感冒发烧,患者习惯于跑大医院,导致大医院人满为患,医护人员始终处于“超负荷状态”。南京将通过组织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组建“网格化”医联体,提高基层医疗水平。规定三级医院至少参加一个医联体,同时推行基层医务人员“区管院用”,取消了家庭病床起付标准,医保基金支付上限由每季度1500元提高至每月1350元,支付额翻了近3倍。
本报记者 顾巍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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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疗费用 将整体下降2%
本报讯 28日,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迈出破除“以药养医”的关键性一步。
该市此次进行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医院有泰州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7家,从30日起执行。按照指导意见,泰州市区公立医院药品除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外,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部分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再执行备案制管理,由公立医院自主制定。根据前期计算机模拟,以2014年所有参保人员门诊、住院报销情况,重大疾病、慢性疾病报销情况进行比对,医疗费用整体下降2%左右。
省里制定的方案是,减少的药品差价总额,85%左右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来补偿,不足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和医院增效节支解决。泰州市定的比例是75%,这10%的差额将由财政负担,让老百姓看病少花钱。 (赵晓勇)
南通公立医院 价格改革下月实施
本报讯 10月29日,记者从南通市召开的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通于11月1日启动公立医院价格改革,共有12家医院纳入,其中三级医院7家、二级医院4家、一级医院1家。目前医疗服务价格关系扭曲,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矛盾突出,城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药占比高达45%左右。改革后,药品按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药品差价总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政府财政投入进行合理补偿。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