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冰”公益诉讼的女检察官

26.12.2018  08:02

  

  日前,在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常州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吴小红接过“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证书。在江苏,获得此项荣誉的仅两人。

  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获评常州市“三八红旗手”“最美常州人”“常州市十大杰出女性”……此前,吴小红作为公益诉讼“破冰人”,在检察系统闻名遐迩。

  在丈夫吴刚眼里,身材娇小的吴小红是个急性子,做事风风火火,一家三口走路,她总是走在最前头。凡事走在前,在她工作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2012年底,吴小红通过公开选拔转岗到常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和行政检察工作,这两项工作都是民行检察部门正在探索的新领域,对她来说,也是全新的挑战。

  在一次与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环保联动执法行动时,吴小红发现,在距离坊前村仅10米处,武进区遥观镇建农村村民许建惠、许玉仙,长期无证经营清洗废树脂桶和废油桶业务,含有毒素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盛放在简陋搭建的废水池中,废渣随意堆放,散发着恶臭。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常州是试点地区之一。吴小红由此想到,是否可以由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对许建惠、许玉仙环境污染案提起诉讼?这一想法立即得到院领导支持。

  在接下来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吴小红一次次到污染现场实地勘察。虽然被场地内刺鼻的气味呛得咳嗽不止,她依然强忍着,认真地测量、清点、拍照,留存了宝贵的原始证据。但就环境调查评估报告而言,刑事侦查阶段虽然形成报告,但对许建惠、许玉仙经营4年排放的废水量以及环境修复费用均没有细节论证,如果找不到相关依据,调查评估报告作为关键证据的证明力将大打折扣。

  吴小红立即开启新一轮调查,跑遍环保局、水利局、水文监测站、规划局、镇政府、污水处理厂、有洗桶资质的企业……经过比对、分析、核实,她和同事最终确认被告洗桶产生的废水量至少达500吨,并计算出废水治理成本和环境修复费用,形成更完善的环境调查评估报告。

  2015年12月18日,经最高检审批,常州市检察院就许建惠、许玉仙污染环境一案向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成为试点后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两年试点期间,吴小红带领团队摸排案件线索1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7件,提起公益诉讼8件,6起案件开庭审理,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挽回国有资产损失7280余万元,常州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去年9月,时任最高检检察长的曹建明在常州调研时评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取得了显著成效,也经历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常州创造了非常好的经验。

  吴小红说:“司法者绝不能简单机械地执法,而要学会运用情、法、理等各种方式让纠纷平息,让当事人满意,这才是公平正义最大的体现。”在工作中,吴小红总能让当事人如沐春风,感受到执法温度。在常州市天宁区法院任法官时,她曾遇到一个案件,一位老人代理5岁的脑瘫孙女起诉某保健品公司和医药公司,称其销售的液体钙是导致孙女脑发育不全的罪魁祸首,向两被告索赔80万元。对此,所有相关领域专家一致认为:脑发育不全在医学领域尚属未解难题,服用液体钙导致脑发育不全,可能性不大。这起案件判决不难,只要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就行了。“法律裁判是刚性、冰冷的,但法律之外是否还有柔情?”这句话一直印在吴小红脑海里挥之不去。接下来的时间里,她到社区为祖孙俩申请了低保,又多次赶往保健品公司和医药公司沟通,两家公司最终同意给予老人及其孙女6万元的人道主义救助。

  迈向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国旗下,吴小红握拳宣誓:“我是新时代的检察官,我的热血将永远向维护正义的方向奔流,在未来的征途中,必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姿态,为人民的利益和国家利益奋斗终身!

  交汇点记者 万小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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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