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1月12日,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石泰峰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将要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议稿)》,研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审议稿)》去年底起草形成后,下发各地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省政府先后召开6场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起草组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对两份文件作了修改完善。会议认真讨论了两份文件,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使两份文件更好地体现中央要求、符合江苏实际。既要谋全局抓大事,研究解决事关江苏长远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要问题,又要积极回应群众期盼,着力解决与群众利益最相关的实际问题;既要着眼长远,提出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工程、重大计划和重大行动,又要立足当前,落实一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和制度安排,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会议要求,起草组对两份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省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研究了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举措。会议指出,建设法治政府,立法是前提和基础。要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科学立法、提高质量,推动政府立法更好地服务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改革举措。要通过建立这一制度,推动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推动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为建设新江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听取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依法治理,坚持按规律治理,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狠抓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突出城市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范,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全力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