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6+1”矫正小组模式提升监管实效
14.03.2016 15:3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南京市江宁区建立完善社区服刑人员“6+1”矫正小组模式,有效提高监管教育实效。
“6+1”矫正小组是由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担任组长,社区民警、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村(居)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代表、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代表、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组成成员(社区服刑人员有女性的,矫正小组应当有女性成员),与社区服刑人员形成“七帮一”的帮教模式。矫正小组在社区服刑人员入矫3个工作日内签订矫正责任书,围绕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矫正行为,每周互通信息,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开展全方位的监督和帮教。
“6+1”矫正小组成员的多元化,加强社区小组的帮教力量,提升社区矫正的工作实效。一是增强部门联动,预防再犯罪。社区民警的参与,在收监、追逃、信息互通等方面提供必要的警力协助,有利于打击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犯罪,起到警示作用。二是加强社会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志愿者、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的加入,多渠道的了解并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营造良好社会矫正氛围。三是强化专业队伍,实现温情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家属的参与,从亲情上感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社区服刑人员的行为规范,是社区矫正队伍中不可或缺一支编外矫正队伍。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4.03.201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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