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央企、股票发行注册制,总理说了这三句话

11.12.2015  09:32
     

            三天之内两次强调知识产权保护,李克强总理集中向外界显示了他在这一领域的推进决心和果敢态度。           12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议题之一是确定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措施。李克强说:“要有的放矢,抓住知识产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别搞得过于复杂,又弄出一堆中介评估机构,使知识产权保护不仅不能成为创新的‘保护伞’,反而变成‘拦路虎’!”           总理明确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这也可以直接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对外开放。“我们说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怎么个‘严格’法?要多针对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写清楚、写详细!”他说。           此前两天,12月7日,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国内外专家座谈会上,受邀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和诺贝尔和平奖双料得主斯蒂格利茨,以及世界银行高级官员郝福满,都谈及知识产权保护,不过两人的观点并不一致。斯蒂格利茨建议要认真定义知识产权,避免盲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导致阻碍创新。郝福满则认为中国发展到今天,必须集中力量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李克强对此回应道,两位专家有不同的见解,那我们就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看在这一工作中把握什么样的分寸,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国内外企业在中国创新创造的热情。他同时表示,“十三五”规划的专项规划中,一定会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内容。             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直接相关。被媒体誉为“创客总理”的李克强,其另一鲜明标志,便是在国内外各个场合一律强调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态度。             当天常务会另一项议题是部署中央企业增效升级。李克强说:“央企要把提质增效放在中心位置。我们尊重企业经营规律,不干预具体项目,但实现多少利润、交多少税、国有资产增值多少,考核企业最终要拿数字说话!”             如何破题?总理再次把重点指向创新。“央企要强化创新,不搞创新没有出路。体制机制和科技两方面都要创新,大企业也要抓‘双创’,这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李克强强调。             此次常务会还通过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对于已提上日程的此项重大改革,李克强说:“越是注册制改革,越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注册制是‘放’,同时必须强化‘管’,要放管结合!”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广受国内外关注。总理的这句表态可谓双重意义上的“定心丸”——作为改革方向,“”不会变,而且将有完备的法律保障;同时,作为改革要件,“”将加强,市场对此要有信心。当然也别忘了李克强一直强调的第三个字,“”。市场可以期待,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相伴的,将是政府对于资本市场更有效的服务。(陈翰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