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维护发明人金点子
今日是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我省公布2017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涉及专利、海关、版权、商标等诸多方面。执法部门铁拳出击,切实维护“金点子”发明人的权益。记者选取其中三例。
【案例一】 南昌市大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一种出租车合乘系统”专利,于2015年7月22日获得授权。该发明通过在车顶显示器上显示乘客目的地的技术方案,提高拼车效率。
大新公司认为南京有滴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有滴”网约车平台及多功能屏的“合乘功能”,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其于去年3月25日要求责令有滴公司停止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全面覆盖的专利侵权判断原则,认为被控侵权产品的相关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
【案例二】 南京市食药监局2016年11月底接到举报,淘宝网店铺“名批发”售卖的化妆品“海蓝之谜”可能是假货。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联合南京市食药监局组成专案组,奔赴厦门市某居民楼内,现场查获大量无中文标识的知名品牌假冒化妆品。联合专案组抓获谢某等嫌疑人员10人,其中4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捣毁假冒化妆品生产窝点1处、生产假冒化妆品包装材料窝点1处、存储假冒化妆品膏体液体仓库1处,缴获假冒的各类名牌化妆品2万余件、制假设备6套、假冒化妆品包装材料20余箱,涉案价值高达3000多万元。
【案例三】 2016年10月,淮安市版权局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网络游戏外挂侵权案件。谢某自2013年以来,在未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明知是破坏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技术保护措施的程序软件,通过互联网以160元-21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丁某,丁某伙同李某代理销售。该软件程序为谢某编写,至案发时已非法获利近120万元。
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鉴定,谢某编写的该款网络游戏程序,故意避开或破坏《御龙在天》网络游戏著作权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属于网络游戏“外挂”。经版权局调查取证,确认谢某编写并销售《御龙在天》网络游戏程序软件,其行为未得到《御龙在天》网络游戏著作权人的许可。
去年11月23日,淮安市版权局认定谢某的行为违法,构成侵权,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9万元和笔记本电脑一台。(吴红梅)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