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聚焦基层剑指“村官”腐败
10月20日,江苏省睢宁县睢城镇东升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兼居民委员会主任汤某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该县法院开庭审理。
据睢宁县检察院指控,现年46岁的汤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6余万、挪用公款245万元。因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近年来睢宁县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和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规模加大,基层干部权力寻租的机会增多、空间加大,少数地方“村官”腐败现象较为突出。“我们及时调整检察工作重点,对损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影响的‘村官’贪贿案件优先查办。尤其是重点查办征地拆迁及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中的‘村官’贪贿案件。去年底至今年9月共查处‘村官’贪贿案件9件,占同期反贪立案数75%。”睢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淬介绍说。
“为提升办案规模,形成强大震慑,我们注重‘挖窝带串’,以案扩案、滚动深挖,同时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该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张忠实说。在查办古邳镇旧州村原支部书记高某涉嫌受贿案时,通过深入讯问、循迹追根,发现该村村主任刘某涉嫌共同受贿犯罪线索。经对各镇、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中的问题梳理排查、分析研判,发现官山镇官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吕某、社区两委成员张某共同受贿问题,并对二人立案侦查。
据统计,在该院立案查办的“村官”中,有村(社区)支部书记兼村(居)民委员会主任1人、支部书记2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1人。
另外,该院立案查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村官”行贿的案件4件5人、单位行贿犯罪1件,切实做到严惩受贿与打击行贿“两手硬”。
“在严厉打击村官腐败犯罪的同时,我们还大力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孙传亮说。“我们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举办了全县村支书参加的‘廉动镇村·法润三农’以案释法宣讲大会,规模大、形式新、内容实,收到良好效果。针对村官贪贿犯罪窝串案特征明显,内外勾结、合伙作案现象突出的特点,发出检察建议9份,帮助案发镇村建章立制,打坝堵漏。同时以本院廉政与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为平台,对有效预防村官职务犯罪进行研讨,形成专项预防报告4份,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县委、县人大对于检察机关惩治预防‘村官’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高度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们还要做好相关工作,在农村基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促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淬表示。(通讯员 王 威 陈大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