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检察重拳反贪“雷声大雨也大”

19.05.2015  17:11

  4月9日,睢宁县教育局原局长梁龙卫因犯贪污罪、受贿罪一审被判二十年,并处罚金303万元。

  查办案件数大幅上升,较上年增长六成;查办科级以上干部6人,案值百万元以上案件5件,其中一起受贿案件涉案金额近千万元。法院已判决18人,一审服判率100%……在全国“打虎拍蝇”力度空前的大背景下,睢宁县检察院也捧出了一份沉甸甸的反贪“成绩单”。

  “我们将教育就业、征地拆迁、涉农惠农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的领域作为重点,查办民生领域贪贿案件14件17人,占全年立案总数73.9%。”睢宁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张忠实介绍说。

  2014年6月24日,省检察院举行“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涉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相关情况,其中就有睢宁县检察院查办的该县教育局原局长梁某受贿近千万元案。

  “在查办该案中,我们深挖窝案串案,扩大战果,一举突破了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大案6件7人。”睢宁县检察院检察长沈淬说,教育领域腐败严重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我们亮剑直指群众身边腐败,群众拍手称快,称赞检察机关打击腐败“雷声大,雨点也大”!

  梁龙卫受贿案不仅案值大,且案情复杂、涉及人员众多、取证难度大。但睢宁县检察院仅用了两个月时间,就完成了200余名证人的取证工作,另外调取书证千余份,对梁某讯问30余次,形成卷宗37册。“这得益于我院推出的反贪办案项目化管理机制。”睢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董云海说,“我们将办案人员分为审讯、取证、看守及保障三个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形成集团办案优势。在此基础上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细化,比如立案前的初查工作细化为8个子任务,立案后的侦查工作细化为19项34个子任务,做到‘全覆盖、无漏项’。办案人员人手一份‘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了工作高效推进。

  职务犯罪日趋隐蔽、智能化,犯罪手段多样化,是反贪工作遇到的现实难题。刑诉法修改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技术侦查权,该院积极顺应新形势新要求,配置了心理分析、话单分析、手机数据恢复等技术侦查设备,不断提高侦查人员能力和水平。陈某在担任某镇党委书记期间,收受开发商黄某巨额贿赂,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该院以涉嫌行贿罪对黄某立案后,运用心理分析跟踪仪得出黄某单笔行贿最大数额为28至30万元的结论。陈某到案后,心理防线很快被突破,供认了一次收受黄某30万元的犯罪事实。该院在查办税务人员赵某受贿案件中,通过话单分析准确圈定几名与赵某关系密切人员,顺藤摸瓜查办行贿案件3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