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这里绽放着春天般的笑容
深秋的清晨,空气中弥漫着些许凉意,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内却早已忙得热火朝天,一走进来,此起彼伏的“您好”声不绝于耳,这正是睢宁检察人每一日的工作写照,他们用热情的微笑、真诚的关怀、专业的知识,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顺民意,践行着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宗旨。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内,一位中年妇女情绪异常激动。“大姐,喝口水慢慢说,请您放心我们会认真审查处理!”控申科长王春燕递上一杯水,耐心劝导着来访人。岳某是前来申请立案监督的,她反映:今年初从中介公司花了27万元买了一处二手房,她怀疑这个公司涉嫌诈骗,房产证是虚假的,到公安机关报案了但是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请您放心,我们调查后会第一时间给您答复,如果还有什么材料需要继续提供的,欢迎您随时过来!”王科长边送岳某走出大门边对她说。通过调查:房产证是岳某的名字且经房产部门查阅真实有效,岳某控告被诈骗的事实不存在,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正确。控申部门及时向岳某答复,并针对她的疑问一一做出解答。与此同时,办案人员在审查过程中还发现中介公司在操作岳某购房的过程中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并经批准将线索转到税务部门查处,后税务部门对双方偷逃税款6600元之事进行了处罚。此事过后,岳某感慨到:“没想到检察院这么细心,从我告派出所的事情里能发现其他的线索,我服气!凭这种办事态度,以后有问题我还会来检察院反映!”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中心内,一位朴实的中年汉子接过5000元救助金,饱经沧桑的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事情还要从一个多月前的一封来信说起,接到信的控申干警打开信封,一行醒目的标题映入眼帘:“为我的孩子即一名大学生血泪求助!”来信人刘家金,他在信中反映自己儿子刘尚因被殴打成重伤处于植物人状态,家中现已一贫如洗,无钱医治。控申科随即展开调查,发现刘尚的伤情已构成一级伤残,但犯罪嫌疑人及亲属还没有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导致其生活陷入严重困境。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控申科在向检察长汇报后,当日立即启动救助程序,把5000元救助金发放到刘家金手中,这才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事情已经发生了,希望这些救助金能给您一点帮助”;“打起精神来,家里还要靠您支撑呢!”;“好好照顾孩子,要有信心,有困难可以来检察院反映!”检察官们你一言我一语宽慰着刘家金,他用力点点头,说:“当时写那封信也就是试试看,没想到这么快你们就主动和我联系给我救助,你们心里想着老百姓,真的谢谢了!”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电脑前,来查询的小陈发出了惊叹。从进入检察院,到拿到查询证明,总共只花了5分钟的时间。“我在《今日睢宁》上的预防专栏看到查询指南的,不放心又打了个电话预约了一下,还以为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拿到证明呢,你们效率真高!”小陈边说边竖起了大拇指。“我们在媒体上公布的查信息肯定是准确的,而且,如果您因故材料不全,我们审查一下具体情况也可以先开证明、后补手续的。”查询人员笑着回答他。“那我可真是白担心了!”小陈边说边挥挥手,满意地走出了检察院的大门。
此起彼伏的“您好”声依然响彻在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大厅内,检察官们用微笑减弱深秋的凉意,送上丝丝的温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服务群众、执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