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医调委去年成功化解纠纷百余起
近年来,睢宁县医调委始终坚持“三不赔四保证五转变”原则,有效促进医患纠纷实现“软着陆”。去年共接待医患纠纷来访咨询137起,受理各类医疗纠纷121件,调处成功107件,各类医疗纠纷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达100%。
一是注重工作流程,坚持“三个不赔”。 严格按照工作规程,调解申请一旦被受理,医患双方可以共同从调解专家库、医学专家、专兼职调解员、社会监督员队伍中自由挑选人员组成调解小组。调解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资料综合衡量,医学专家从医学角度对医患双方过错责任进行分析,法学专家从法定赔偿标准角度提出意见,社会监督员从社会伦理和创造和谐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在调解结案环节,坚持“三个坚决不赔”,即不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坚决不赔,“以闹取利”的坚决不赔,未经合法机构和组织调解、裁决的坚决不赔,促使双方依法维权。
二是突出业务至上,坚持“四个保证”。 保证专家评议和医疗鉴定,坚持专家评议和医疗鉴定制度,明确医患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确保调解公平公正;保证平等自愿,按照合法合理、平等自愿、充分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不收取调解费用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前提下,促使医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证耐心调解,对医患双方分歧较大的纠纷,坚持做好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保证独立规范,突出工作的独立性,把握好功能定位,坚持在尊重法律、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开展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调解的公信力,树立调解的权威性。
三是着眼长效发展,坚持“五个转变”。 充分发挥医调委作为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第三方调解组织的地位中立优势,在与医患双方均无利害关系的前提下,坚持以公平公正调解原则获得双方的认可,以完全免费的公益服务性质使患者一方免受经济压力之苦。近年来,该县医调委的成功运作有效缓解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处理纠纷的压力,实现“五个转变”,即从院内调解转到院外调解、由卫生部门主持调解转到中立第三方协调、由单一手段调解转到多种手段综合调解、由以钱了事转到依据法律政策办事、由重视应急处置转到注重源头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