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睢宁原常务副县长受贿案开庭 索贿受贿42次

22.10.2014  15:01
邹忠平今年初落马 资料图片

  10月17日,徐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睢宁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邹忠平涉嫌受贿一案,公诉方经调查,自2002年至2014年,邹忠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42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224.8万元。邹忠平当庭表示认罪,法院将择日宣判。 

   受贿细节

   两位下属被查,曾让他不安

  在李集镇任职期间,邹忠平结识了该镇一家机械制造企业的董事长严某。邹在法庭上说,这家企业是镇上利税大户,年纳税额占到全镇的70%,所以其对该企业颇为照顾。在任职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后,该企业在开发区建厂,两人再次产生交集。

  除了逢年过节接受严某的贿赂外,在2011年6、7月份,邹向严某索要一辆大众CC轿车。邹忠平称,当时只是闲聊,说到自己的儿子刚刚拿到驾照,没有车。严某就说他女儿也刚大学毕业,一人给买一辆大众CC轿车。随后这辆属于严某的轿车交给邹忠平儿子使用,不过邹忠平认为这辆车是借的。

  2012年,邹忠平任职的县开发区管委会两位副主任先后因经济问题被纪委调查,邹一度感到不安,他指示儿子将车开到严某的工厂,但并没有告知严某。“我当时想,如果查到我,车被放回去了,也有个说辞。”不过,十多天之后,邹忠平发现他和两位副主任并无牵连,风声过后,便又让儿子将车开回。

  案发后,这辆大众CC轿车被扣押,经评估价值29.06万元。

   地产商通过其母贿赂70万

  邹忠平不仅自己受贿,其母亲也曾收受他人送上门的钱。

  2010年中秋节前,一家房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汤某找到邹忠平,打算送上10万元现金,被邹忠平拒绝。汤某转而找到住在徐州市区的邹母家中,将10万元钱送了过去。邹忠平说,其母亲并不知道汤某是谁,事后电话告知他,经过母亲的描述,他才确定是汤某,并同意收下这笔钱。

  随后每年春节、中秋,汤某都会送钱到邹母家中,共计送去70万元。此后,汤某得到了邹忠平在土地拆迁、规划设计、土地指标分配以及土地出让金支付等方面的照顾。

  邹忠平说,他也曾一度联系汤某打算将钱送回去,但最终没有成功,考虑到影响不好,也没有将钱交给组织。他认为,自己并未为汤某的公司谋取利益,“我到开发区之前,汤某的公司就和开发区签订了土地出让协议,只是开发区迟迟没有兑现,我到了之后,把这个事情推动下去,属于正常的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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