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门着手规范软件平台提供汽车租赁服务行为

12.01.2015  23:11

针对我省部分城市出现“滴滴”、“快的”等软件平台利用第三方车辆提供客运服务的行为,为避免其冲击正常的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省交通运输厅近期出台文件对汽车租赁有关问题给予了明确:

一、严禁私家车、挂靠车辆利用“滴滴”、“快的”等软件平台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活动,对私家车、挂靠车等非汽车租赁企业所属车辆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滴滴”、“快的”等软件平台不得变相为租赁车辆提供驾驶员劳务。

三、对租赁信息服务商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通报工商、信息产业、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