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指召开防汛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

05.07.2016  12:32

7月4日上午,在防汛工作的关键时刻,省防指召开防汛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省防指秘书长、省水利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劲松介绍了当前汛情特点、主要应对措施、近期天气趋势分析及下阶段工作打算,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中新社、农民日报等中央驻苏媒体,新华日报、江苏省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国江苏网、江苏经济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等省内主流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今年入汛以来,特别是入梅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多次强降雨过程,淮河以南地区遭遇暴雨、大暴雨袭击,我省太湖地区、秦淮河流域、水阳江流域水位超警戒,部分站点超历史;我省长江干流河段潮位全线超警戒。省防指于7月3日10时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张劲松指出,前一阶段,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各项措施,力争将洪涝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新闻战线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推出了不少催人奋进、传递爱心的宏篇力作,报道了大量防汛抗洪方面工作,有力地激励全省人民夺取今年防汛抗洪胜利的信心和决心,传递了团结抗灾的正能量。

张劲松分析指出,当前我省汛情总体呈降雨量多、降雨强度大、河湖水位高和高水位持续时间长的特点;省防指坚持超前准备,周密部署,科学应对。一是加强领导、靠前指挥。面对今年特殊的雨情、水情和汛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当前防汛抗灾工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亲临现场,提出明确要求;沿江苏南各市主要领导都已靠前指挥,亲自部署,精心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二是加强预测预报预案预警。省防指与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建立防汛会商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通,多次组织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会商研判当前雨水情,加强监测预报,强化分析研判,提高预报精准度,超前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短信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增强公众的避险意识,提醒公众做好自我防范。三是加强水利工程科学调度。针对今年以来太湖地区降雨明显偏多的形势,提前预降,全力北排。为控制苏南地区河道水位上涨,统筹考虑苏南运河与太湖、上游与下游、水库与河道的水情变化,采取错峰调度措施。充分利用太湖调蓄库容,统筹流域与区域防洪调度。四是加强巡查值守。突出超警戒水位的中小河流和水库、塘坝的巡查,加大巡堤查险力度,按照巡查方案,上足人数、做好记录,第一时间发现险情、果断处置、及时抢护,确保行洪河道堤防安全。五是全面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省水利厅作出全面动员,确定把全力做好防汛抗洪作为当前首要任务,相关单位和部门全面进入临战状态,暂停执行节假日制度。做好预案修订,并在防汛抗洪中执行;全力做好防汛抗灾物资准备的保障工作;针对不同险情处置,组建防汛抢险专家组;支援地方防汛排涝抢险。

张劲松强调,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坚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全面做好防汛抗灾各项工作,确保全省安全度汛。一是强化预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努力提高预报精度,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做好迎战更大洪涝的准备,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影响和损失。二是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太湖地区继续通过太浦河、望虞河全力外排太湖水,并调度沿江口门继续全力排水,加大泵站抽排流量,尽最大可能降低沿江苏南地区河网水位。同时做好淮北地区防汛工作,视水情变化,科学调度淮河洪水,把洪泽湖水位控制在安全范围,沂沭泗地区防止旱涝急转。三是加强水利工程巡查力度。继续督促地方全力做好巡堤查险工作,尤其要求各地加大辖区内重点行洪河道堤防、长江易崩塌段、水库塘坝、重要闸站等水利工程薄弱环节。重要部位实行24小时值守,第一时间发现险情,并及时处置确保安全。四是强化城市和水库防洪安全。落实城市排水、排涝责任,做好突击排涝准备。进一步强化水库汛期控制运用监管,督促责任单位加密巡查频次。五是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备齐备足各类防汛物资,防汛抢险机动队伍做好随时出机准备。加强与驻苏部队、武警联系,完善应急抢险预案,确保一旦遇险,千方百计做好人员撤退转移和避险工作。六是严格落实防汛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继续严格执行防指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加强与防指成员单位沟通,做好重要信息报送工作。

厅办公室、省防办、省水利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供稿:省水利信息中心 姚吟月 省防办 摄影:夏晶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

连云港11部门共商冬季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冬季污染天气应对,环保厅
江苏省解除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受冷空气影响,截至12月4日15时,环保厅
江苏拒绝为污染企业买单
   制定赔偿金使用管理制度  明确磋商和诉讼规则环保厅
环境保护税法元旦起实施 江苏“绿色税”分三档
南京拟定税额全省最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税收法定原则的首部单行税法,也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离新税法实施还有1个月时间,江苏将如何贯彻实施?记者获悉,《江苏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11月28日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33次会议审议,拟定了江苏三档税额,其中南京市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税额标准均为每污染当量8.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