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分单位和个人获司法部表彰(图)

28.04.2017  22:12

 

4月27日下午,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电视电话会议,表彰2012年以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傅兴国出席会议并宣读表彰决定。

本次全国表彰,江苏共有苏州市司法局、省南通女子监狱、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省“12348”协调指挥中心5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太仓市司法局局长顾潇军、徐州监狱十二监区三级警长张恒进、南京市南京公证处主任陈宁娟、省句东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大队大队长曾晓林、南京女子监狱七监区二级警员朱菁菁、江阴市月城司法所所长孙汉才5名同志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波、洪泽湖监狱种子公司生产部主任邱永鸿、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伏林国3名同志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