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拨付盐政执法经费

05.05.2017  12:12

  为推进我省盐业体制改革,保障全省食盐质量安全及供应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7】21号)精神,日前,省财政拨付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保障全省盐政执法人员经费支出。该专项资金的及时拨付,对加强全省盐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新旧监管体制无缝衔接、平稳过渡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