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下达省定经济薄弱村电商服务站建设补助资金
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供销合作社:
为全面启动推进省定经济薄弱村“一村一品一店”建设,经研究,决定将省定经济薄弱村农村综合服务社中电商服务站建设提前实施。现将省定经济薄弱村电商服务站建设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2017年“213农林水”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为省定821个经济薄弱村中,除2016、2017年已完成农村综合服务社提档升级外剩余的487个村,由省先行安排每村3万元补助,专项用于电商服务站新建或改扩建、触摸屏等电子设备购置、展示柜架、标识标牌制作安装等。
二、各地可结合各省定经济薄弱村电商建设的实际情况,在确保实现省定经济薄弱村村村通、全覆盖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具体使用方案由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三、省定经济薄弱村电商服务站建设项目原则上今年底前实施结束。各地要切实加快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完成后,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会同县级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报省供销合作总社、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省定经济薄弱村电商服务站补助情况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