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失信行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13.07.2017  22:42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失信行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财规〔2017〕10号

各市县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委,省各委办厅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应用信用信息,强化对项目申报单位的失信惩戒,提高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信用管理水平,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暂行规定的通知》(苏财规〔2016〕10号),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失信行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