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省级行业部门国资及大型企业消防安保
近日,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省公安消防总队相继召开会议,推进省级行业部门、国资及大型企业消防安保工作,要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切实强化源头管控、前移预防关口,有效遏制火灾多发势头。
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安监部门要抓好石化企业、易燃易爆等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整治;省经信委、国资委要牵头抓好监管大型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教育部门要对学校开学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针对性部署,加强对校园、校舍等重要设施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民政部门要深入开展居民住宅、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重点部位和新兴产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住建部门要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市、县有关部门和供水企业,落实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和维护保养职责;交通部门要针对性加强地铁、公交车、大客车、旅游车、船舶等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源头监管;商务、卫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商贸服务行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文物古建筑、公共娱乐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新闻广电部门要运用多种新闻媒体,强化消防知识普及宣传;人防部门要重点针对设在地下人防工程中的商场、餐饮、娱乐等人员聚集场所,滚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
省公安消防总队对国资及大型企业应该“怎么样”做好消防工作,从确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防火检查巡查机制,消除火灾隐患措施到位,及时完善、维保消防设施器材,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设立微型消防站,参与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治工作,完善消防档案台账,常态化投入消防经费等12个方面进行了强调。要求通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最终实现对单位的标准化、正规化、常态化管理,提高单位的本质安全度。如果消防工作做不好,单位和个人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立即开展“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自查行动,尚未整改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不放心”区域,要成立专门巡防小组,企业集团总部要对下属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开展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要实战化运行,所有区域联防组织开展互查、互宣、互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