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家省级机关、单位通过省级节水型单位验收

05.01.2015  19:26

12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25家省级机关、单位通过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省级节水型单位验收。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25家单位高度重视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通过节水型单位建设,健全节水管理制度,落实节水管理措施,改造供水管网,推广使用节水型产品,实施雨水收集等非传统水源利用工程,开展节水宣传教育,营造节水文明的良好氛围,规范了节水管理,提高了用水效率,基本达到了“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节水型单位创建要求。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强化节水型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继续加强节水日常管理,严格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节水新技术和新产品,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带动其他各级各类大生活用水单位加强节水管理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节水水平,引导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为水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供稿:厅水资源处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