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新政:二套房贷最低首付降至三成
07.11.2014 23:03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在南京出台公积金新政3天后,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政策也于今日调整,新政最大变化是符合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原来总房价的60%降为30%,贷款利率为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出于同城原因,省级机关的这一政策完全参照南京市4日下发的住房公积金新政执行。”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施恩辉告诉记者。
据悉,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今日已向各委托承办贷款银行下发了政策调整通知,并已于今日起执行新政。调整之后,用省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可首付3成,享受基准利率。如果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32平方米、一家三口不超过100平方米的,买第二套房可再贷公积金,首付3成,1.1倍基准利率。而第三套房禁贷公积金,同时对已贷过两次公积金的家庭,不允许发放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此前,在南京市下发这样的政策规定后,业内曾解读为“明松暗紧”,即对购买小户型二套房的刚性改善需求“松”了,对购买100平方米以上大户型的“紧”了,且即便之前从未贷过住房公积金,但只要你购买的是第三套房,也不能贷。据分析,这既与抑制投机投资相关,也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仍然较为吃紧有关系。
据施恩辉介绍,目前正常缴纳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17万多人,这一数字约为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的十分之一。相比之下,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的“蓄水池”相对充裕,今年4月30日,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归集余额突破百亿大关,达到102亿元,贷款余额为76亿元。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汪晓霞
编辑: 莫小羽、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07.11.2014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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