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新闻通气会
为纪念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9月15日上午,省环保厅召开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新闻通气会。省环境经济技术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华凤林介绍了臭氧层的相关知识,以及我省开展的保护臭氧层主要履约工作,并就记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回答。
近年来,我省十分重视臭氧层的保护工作,先后实施了由环保部牵头组织、多边基金赠款支持的“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一期和二期项目”。
据了解,一期项目主要针对全氯氟烃(CFC)、哈龙类ODS物质,对我省约250余家相关企业进行了调查,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调研,分批对全省环保系统400多名环境管理人员和相关企业300多名工作人员开展知识培训。通过落实国家ODS淘汰政策,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确保了我省按时完成2010年1月1日实现CFC、哈龙和四氯化碳类ODS全面淘汰的国家履约目标。
2014年,我省开始实施ODS二期项目,旨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我省ODS环境管理队伍建设,形成较为稳定的省、市、县三级管理网络;重点围绕HCFCs类ODS物质,建立并实施备案管理制度,构建我省动态更新的ODS数据库;同时,贯彻落实各项ODS管理政策,加强项目审批、企业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规范辖区内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公众参与保护臭氧层行动的意识,营造良好的ODS履约社会氛围;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ODS长效管理机制。
华凤林表示,作为全国ODS生产、消费大省,我省ODS环境管理工作任重道远。保护臭氧层,与我们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身边点滴做起,培养有利于臭氧层保护的消费和生活习惯,比如购买不含ODS的产品,联系规范的厂家安装空调并进行定期维护,到配备制冷剂回收和处理设备的维修站维修或报废相关产品,举报非法生产、使用和进出口ODS的活动等等。为了保护我们生存的地球家园,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让我们继续携手合作,共同完成人类“补天”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