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取得积极成效

15.03.2017  19:37


  2016年,江苏省工商系统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首次列入省政府百项重点工作为契机,以综合运用基础数据为支撑,以创新工作机构为动力,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扎实抓工作落实,较好完成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各项工作。2016年,全省流通领域共抽检96个商品品种17697批次,已办结商品质量违法案件1789起,罚没款1124万元。
  一是选择百姓最关心、投诉相对集中的领域开展工作。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年度抽检总体要求,按照“上下融合、点面兼顾”的工作思路,在抽检品种的确定上主要指向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社会重点关注的商品,以及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和2015年抽检问题较多的商品,分阶段有计划地进行抽检。2016年全省流通领域共完成96个品种17697批次的抽检任务。其中,合格11387批次,合格率64.34%。针对2015年抽检合格率较低的儿童玩具、汽车线束、电动自行车等商品开展跟踪抽检。同时,针对各地行政执法特别是专项执法整治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其他商品开展质量抽检。其中行车记录仪、汽车线束、遥控儿童玩具、充电宝、电动车充电器、孕妇防电磁辐射服等22个品种合格率低于50%,洗衣机、陶瓷墙地砖、节能灯、电视机、学生用品等23个品种合格率高于90%。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科学统筹抽检方向。为避免重复抽检、盲目抽检、被动抽检,省工商局抓重点品种、重点场所以及主要渠道,进行灵活、机动抽检。按照“上下融合点面兼顾,分期分批灵活抽样”的原则,科学安排实施抽检任务并且不断改进抽样方式。如将原来每一次的集中抽检仅用20天左右时间完成全部品种的抽样改为在一个季度时间逐步完成全部品种的抽样,江苏省工商局仅对其中的几种商品品种规定统一的抽样完成时间,其他品种的抽样完成时间由市工商局、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在季度内完成全部品种和批次的抽样工作。同时,注重监管与服务,把专项整治和质量抽检相结合,加大抽检不合格商品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威慑商品质量违法行为。2016年全省已立商品质量抽检案件2236件,已办结1789件,罚没款总计1124万元。
  三是强化信息公示,加大对违法企业信用惩戒力度。省工商局加大对抽检不合格商品的后处理力度,采取“三步走”的方式,即对经抽查检验并依法认定的不合格商品,责令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通过省局政务网站全面公开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在各类媒体网站发布抽检结果和消费警示;对经销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对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企业信用信息中予以公示,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