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受到水利部肯定

18.05.2015  12:07

5月15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确定了江苏、福建两省作典型经验介绍。省水利厅叶健副厅长代表江苏作题为“加快改革创新提升建管能力,奋力推进江苏水利建设和管理现代化进程”的汇报发言。

近年来,我省水利工作围绕年度建设目标与任务,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创新,在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手段上实现新突破。一是突出体制改革,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出台代建制相关办法和政策解读,丰富了建设管理模式;出台集中监理指导意见,引导各地进行集中监理;将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拓展到全水利行业。二是突出进度控制,超额完成建设任务。2014年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25亿元,全年完成投资128.9亿元。一大批工程顺利竣工并发挥效益,增强了全省的防洪保安、水资源保障和水环境保护能力。走马塘拓浚延伸张家港枢纽、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宝应站和淮安四站3项工程获得水利部优质工程大禹奖。三是突出行业监管,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出台了建设单位管理办法,解决建设单位组建不规范、人员配备不合理、考核缺乏依据等问题。完善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所有省重点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实现电子化、远程化;加强招标投标限价管理,防止低价不正当竞争;全年开展54个项目稽察,拓展多种工作方式,并将稽察结果应用到每季度的履约考核中。四是突出制度建设,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省13个市均独立设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50%以上县(市、区)设置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编制了准强制性条文选编,着手制定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发布实施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监理检测规范等4部江苏省地方标准,目前质量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地标已达11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得到有效加强。五是突出两个责任,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常态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定“飞行检查”工作制度。2014年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我省排名较2013年上升10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我省水利部门切实履行河湖社会化管理的重要职责,强化河湖依法管理,实践规划约束作用,注重空间管控,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突出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河湖依法管理体系。加强河湖管理法规建设,启动实施河道管理条例的立法,出台河道巡查办法、湖泊巡查指导意见、河湖执法巡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在重要河湖重点区域建设监控设施,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的违法行为。二是突出规划编制,进一步强化河湖管理规划的引领约束作用。先后完成全省水利现代化、湖泊保护、河网水系等规划,编制水利林木采伐、河湖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通榆河清水通道管护等专项规划。三是突出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的体制机制。全面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或细则,按照序时进度加快推进改革。继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基层水管单位固本强基问题。深化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河道管理“河长制”机制。稳步推进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积极推进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以划界确权“定空间”,选取500多公里的河道作为试点。以科学监测“保空间”,加强监测成果的共享和应用。以退圩还湖“增空间”,全省已有东太湖、滆湖、白马湖、长荡湖、固城湖等8个退圩还湖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我省坚持把提高水利工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作为工程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全面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推行小型水库规模化集中管理模式。加强工程日常管护和维修养护,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二是注重行业指导。出台水利工程观测规程、沿海挡潮闸清淤减淤规程、大中型泵站主机组检修规程、启闭机检修规程,实施河道管理指标体系研究,推行河道管理标准化试点,加强水利工程行业管理和指导。三是推进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把创建省级、国家级管理单位,作为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的关键措施来抓,截止目前,我省国家级水管单位达到16家,省级水管单位200家。四是试点重点工程精细化管理。在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先行先试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在国家级、省级等有条件的水管单位进行试点,推行标准化、流程化管理,逐步建立符合水利现代化要求的工程管理新方式。(供稿:厅基建处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