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部署法治水利推进工作

19.03.2015  13:53

3月18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政策法规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的实施意见》。副巡视员韩全林到会并讲话。

韩全林强调,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必须把握新形势,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水利现代化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对水利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谋求全省法治水利建设不断取得新发展。重点要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水法律法规体系。要围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民生水利建设、水利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立法工作;要改进工作方法,加强立法制规的规范化建设。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提升水利依法治理水平。要对照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实施意见提出的7点要求,抓好落实。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把水利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抓好细化落实。同时,要加强创新,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完善机制,稳步推进两法衔接。四是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要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规范执法行为,规范队伍培训,推动执法更加严格,履职更加公正文明。五是创新方式载体,大力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推进全面普法和守法教育宣传,围绕水利社会管理重点领域,构建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格局。要通过重点案件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并大力推进水利志愿者活动。六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水利建设保障措施。要狠抓协调部署,保障法治水利建设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

2014年,全省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大力加强水利法治建设,立法制规工作稳步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程序建设成效明显,行政指导管理全面推进,水行政执法监督扎实有效,水事矛盾纠纷和涉水涉水行政争议调处积极妥善,水利普法宣传有声有色,为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省水利厅还被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评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会上,南京、常州、淮安、宿迁市水务局和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作大会交流发言。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各市水利(务)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供稿:省水利信息中心 楼锋 厅政法处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