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会

22.10.2014  12:37

9月1日,厅党组书记、厅长李亚平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全体在宁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李亚平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邓小平同志和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历史功绩,从信念坚定、热爱人民、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战略思维、坦荡无私等方面深刻阐述了邓小平同志的崇高精神风范,号召全党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他强调,要把学习、掌握和运用邓小平理论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保障水安全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会议专题学习了《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我国首部地方性湖泊管理与保护法规,确定了湖泊保护的基本原则,理顺了湖泊管理的体制,明确了湖泊公益性功能的保护措施,指明了科学合理利用湖泊资源的方向,落实了非法侵湖行为的法律责任,在立法技术、立法创新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且经过近十年的贯彻落实,《条例》在强化湖泊管理与保护,规范湖泊资源开发利用,有效保障湖泊各项功能发挥,维护湖泊健康生命等方面的法律支撑作用日益彰显。

在听取了厅工管处、政法处关于《条例》的立法过程解读和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后,李亚平对学习贯彻好《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贯彻《条例》的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湖泊管理与保护,既是服务民生的实际需要,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把加强湖泊管理与保护作为深化水利改革、建设水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二是进一步强化水利部门贯彻《条例》的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水利部门的管理职责,强化湖泊空间管控能力建设,完善湖泊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精心组织实施已制定的湖泊保护规划,使《条例》提出的各项要求得到贯彻落实。三是进一步把各项管理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强管理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巡查管理设施,构建湖泊管控站网,不断强化湖泊管理能力建设。在加强日常巡查执法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测等新技术,有效遏制涉湖违法事件的发生。

我省是淡水湖泊分布集中的省份之一,湖泊面积6260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6%,居全国之首。湖泊与湿地同为“地球之肾”,在调蓄洪水、灌溉供水、航运养殖、发展旅游、调节生态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历史上一些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模式,导致湖泊水域大面积萎缩、水质恶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湖泊各项功能不断退化。为此,2004年8月20日,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并于200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供稿:厅机关党委 工管处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