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公示省艺术品经营十佳诚信单位名单

29.01.2015  13:32

  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开展艺术品经营十佳诚信单位评选的通知》(苏文市〔2014〕30号)要求,经各地文广新局和省艺术品行业协会推荐,省文化厅组织相关专家,对候选单位进行了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严格筛选,1月19日,省文化厅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拟评选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南京文物公司、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锡市耘林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徐州市名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钟楼区五星小云乱绣工艺品商行(常州市)、苏州市吴中区蒯氏太湖画院、扬州工艺美术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博苏堂艺术品有限公司、江苏弘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为“江苏省艺术品经营十佳诚信单位”,公示期为2015年1月19日至2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均可于公示期内向评审委员会实名反映。